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簽訂的《關于〈專利合作條約〉(PCT)費用匯交的諒解備忘錄》,國家知識產權局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布的人民幣標準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收取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 一、2024年1月1日起執行的人民幣標準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布的2024年1月1日起執行的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的人民幣標準,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以下標準收取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 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標準 (金額單位:人民幣 元) (一)代國際局收取的國際申請費 (二)代國際局收取的手續費 1600 如因匯率波動過大等原因需調整標準將另行公布。 二、適用范圍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4年1月1日(含當日)之后的PCT申請的國際申請費,以及收到日在2024年1月1日(含當日)之后的PCT國際初步審查要求的手續費,適用本標準。 除代國際局收取的費用之外,檢索費等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的費用標準保持不變,具體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布的《專利收費、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收費標準》。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國已于2023年11月7日正式加入《海牙公約》,認證辦理時間從20個工作日左右減少至幾個工作日,費用也大幅下降。 與傳統的領事認證相比,海牙認證流程更簡單,處理時間較短;適用范圍更廣,它不僅可以在辦理目的國使用,對所有公約成員國也都有效。它只需一個政府機構的認證,而無需領事館的進一步認證。 《公約》目前有125個成員,約占全世界國家和地區總數的五分之三,包括我國主要貿易伙伴及大多數“一帶一路”國家。
中央標準化和質量控制組織(COSQC)已向伊拉克律師和代理人通報,其已于2023年11月6日開始接受PCT申請。從今天開始,外國創新者可以利用PCT途徑在伊拉克獲得專利保護。 應當指出的是,伊拉克政府于2022年1月31日向WIPO總干事交存了《專利合作條約》(PCT)加入書,使其成為PCT的第155個成員國。PCT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在該國生效,但直到現在才正式啟動。 來源:JAHIP
近日,歐洲專利局宣布將于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新的官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表。同之前的官費相比較,整體上本次上調了5%左右。新官費適用于在2023年4月1日(含當日)之后繳費的所有業務項目,申請人應盡快在此日期前繳納應繳的費用,以避免費用上漲。 項目 漲價前(歐元) 漲價后(歐元) 漲幅(歐元) 申請 130 135 5 超頁 16 17 1 超項 250 265 15 檢索 1390 1460 70 指定 630 660 30 審查 1750 1840 90 授權 990 1040 50 第3年年費 505 530 25 第4年年費 630 660 30 第5年年費 880 925 45
為促進航空總醫院知識產權保護及發展,受該院之邀,2023年10月20日,北京天盾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資深專利代理師劉亞斌及國際部經理譚慧鷹一同做客該院,以“高價值專利申請與技術交底書撰寫”為題舉辦了一場講座活動。 本次講座活動是航空總醫院有關知識產權主題方面的“2023年科研學術系列講座”。講座圍繞以天盾知識產權多年耕耘知識產權行業的實操經驗分享為主,結合該院的實際情況,分享了高價值專利申請及交底書撰寫方面的相關內容。講座結束后,劉亞斌老師就參加人員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答疑,受到大家一致好評。
近日,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對湖南省內外2022年度備案的所有專利代理機構進行了分類分級評價并予以公示,其中評出了A級專利代理機構共18家,北京天盾知識產權獲評為A級專利代理機構。 北京天盾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憑借扎實的專業功底和過硬的撰寫質量,被評為A級專利代理機構。能夠得到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認可,充分體現了北京天盾知識產權在專利撰寫方面較為優秀的質量、專利代理師的較高專業水準以及整體團隊實力。天盾知識產權一直以將自己打造成一家較為優秀的專業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為己任,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一致認可。
歐洲專利局(EPO)再次決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將上漲規費。雖有一些費用仍然保持不變,但常用費用均上漲了約4%左右,如檢索、審查、指定及授權費等,特別是早期的維持費上漲幅度較大。 尤其是,檢索費將從1460歐元上漲到1520歐元,審查費將從1840歐元上漲到1915歐元,指定費將從660歐元上漲到690歐元,授權費將從1040歐元上漲到1080歐元。最大的變化是第3年至第5年的維持費。第三年的費用從530歐元上漲到690歐元(上漲約30%),第四年的費用從660歐元上漲到845歐元(上漲約28%),第五年的費用從925歐元上漲到1000歐元(上漲約8%)。第6年的學費略有下降,從1180歐元降至1155歐元(下降約2%)。第7年至第9年的僅略有上漲,而第10年以后的費用保持不變。 如可能的話,申請人應再次考慮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支付相應費用,特別是第3-5年的維持費,以便節約開支。歐洲專利申請的維護/續期費用可以在截止日期前3個月繳納,但第一次費用(第3年)可以提前6個月繳納。 來源:Venner Shipley
韓國專利優先審查迎來重大調整:(1)到目前為止,申請人可以使用韓國特許廳指定的現有技術檢索專門機構出具的現有技術檢索報告,就韓國專利和商標申請提出優先審查請求,但韓國特許廳于2023年12月19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該方式的優先審查將不再施行;(2)自2023年11月1日起,與顯示技術相關的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可以提出優先審查請求,為期一年。 根據現行《韓國特許法施行令》,如果一項申請屬于特定類型,韓國特許廳可以進行優先審查,該類型包括:(i)根據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ii)就第三方正在持續使用的發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專利申請;(iii)就申請人正在實施或準備實施的發明要求保護的發明專利申請;以及(iv)由韓國特許廳指定的現有技術檢索專門機構進行現有技術檢索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同樣存在與此相對應的審查規定。) 然而,隨著優先審查申請案件數量的增加,韓國特許廳的審查負擔愈加沉重,為實現審查水平的提質增效,韓國特許廳于2023年12月19日宣布對韓國特許法相關規定進行修訂。新的規定中,上述(iv)類型的申請,即由韓國特許廳指定的現有技術檢索機構進行現有技術檢索的申請將不再適用優先審查,以便將審查資源更多地集中在尖端技術領域(例如半導體、二次電池、生物等),從而提供更加高效的快速審查服務。 與此相關地,韓國特許廳此前還宣布,自11月1日起,將韓國國內研發或生產的顯示領域專利申請納入優先審查對象,實施期限暫定為一年。該政策基于去年11月修訂的《特許法施行令》,韓國特許廳廳長公布了可適用優先審查的尖端技術范圍及請求期限。在全球顯示領域專利糾紛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此舉旨在支持相關企業快速獲得專利,優先審查范圍已拓展至顯示領域。具體而言,優先審查能夠適用于顯示領域的材料、零件、設備、制造或設計技術直接相關的申請,以及那些在韓國生產或準備生產顯示相關產品和設備的公司所提出的申請,或韓國政府進行的顯示技術國家研發項目的申請。 鑒于去年實施的半導體領域優先審查案件的平均審理時間僅為1.9個月,預計新政策將大大縮短韓國顯示相關企業和研發機構進行專利審查所需的時間。 來源:KIM&CHANG
根據菲律賓商標法規定,商標所有人須得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的形式、簽字并對DAU(使用宣誓)進行公證,連同商標實際使用證據一起提交。 屆時官方不會下發文件通知,完全由申請人自主提交,因此,必須委托代理幫忙監控該使用宣誓的期限。因為要是商標擁有人超過寬限期仍然未遞交DAU的注冊商標,將會被菲律賓商標局直接注銷,商標就徹底無效。如還想擁有該商標,只有重新注冊才是重新獲得商標專用權的唯一途徑。但如果到時已有在先相同相近似的申請,極可能就失去該商標。 菲律賓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但為了維持商標注冊有效,必須按照以下時間表向菲律賓知識 產權局提交商標實際使用聲明及其使用證據: 1、三年使用宣誓:在商標申請后的3年內(申請日起算)提交3年使用聲明。亦可在期限到期前提交6個月延期申請并交納相應規費; 2、五年使用宣誓 - 注冊后(注冊日起算)的第5-6年間提交使用聲明 & 每次續展之日起第5至第6年之間提交使用宣誓。亦可在期限到期前提交6個月延期申請并交納相應規費; 3、每次續展到期日起1年內,提交使用宣暫 注意: 若是通過馬德里提交的菲律賓商標,需在國際注冊日起的3年內,以及在核準注冊后的第5-6年提交使用聲明。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簽訂的《關于〈專利合作條約〉(PCT)費用匯交的諒解備忘錄》,國家知識產權局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布的人民幣標準代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收取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 一、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的人民幣標準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布的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的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的人民幣標準,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以下標準收取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 PCT申請國際階段費用標準 (金額單位:人民幣 元) (一)代國際局收取的國際申請費 (二)代國際局收取的手續費 1640 如因匯率波動過大等原因需調整標準將另行公布。 二、適用范圍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且收到日在2023年11月1日(含當日)之后的PCT申請的國際申請費,以及收到日在2023年11月1日(含當日)之后的PCT國際初步審查要求的手續費,適用本標準。 除代國際局收取的費用之外,檢索費等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取的費用標準保持不變,具體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布的《專利收費、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收費標準》。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8842號建議答復的函。其中提到,推進實用新型明顯創造性審查,提升授權質量。目前,我國實用新型采用“初步審查+評價報告”的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中,審查員可以根據其獲得的有關現有技術或者抵觸申請的信息,審查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是否明顯不具備新穎性。為進一步提升實用新型授權質量,國家知識產權局積極推進實用新型制度改革,在《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草案中,將明顯不具備創造性納入實用新型初步審查范圍,并配套修改《專利審查指南》,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審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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